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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上海市信天诚律师事务所 主任 高级合伙人
孟肖敏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、同济大学,最高学历为硕士。
 
关于员工聘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

一家国际知名的机械制造公司,在国内销售其产品,并提供售后服务。由于A公司业务的发展,计划在上海设立分公司。在筹备设立期间,有一名工程师B前来应聘。该工程师以前服务于C公司,一个月以前刚刚解除聘用合同。而C 公司是A公司的客户。C公司得知A公司有意聘用B以后,给A公司发去传真,称B 与C 曾签订护商业秘密协议,协议规定B在离开C公司或退休后两年内不得利用其掌握的C的商业秘密获得利益。因此,A公司如果聘用B,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,将会受到C公司的侵权诉讼。
A公司D经理就这一问题,前来向律师咨询。......... 点击进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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